鲁电大教务字〔2017〕40号
转发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做好国家开发大学
毕业证书颁发
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级(直管县)电大、县级电大,省校各学院、相关处室: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和《关于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号)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只颁发国家开发大学毕业证书。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尽快落实好该通知各项内容,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学生,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相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
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开教〔2017〕 12 号
各分部、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和《关于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我校2013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的学生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2013年春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2018年1月1日起,停止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只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现将毕业证书颁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13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申请办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和加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印章的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二、 未办理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尽快补交材料,并在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12月1日起,往届毕业生只可申请办理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明书。
三、 2017年11月30日前仍未毕业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籍生(2013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信息的学校名称将统一改为“国家开放大学”,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四、 2018年1月毕业生全部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版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国家开放大学毕业审核专用章”。届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审核专用章”停用。
五、 请各分部和学院及时清点存放的空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和未办理完全部手续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及证皮,连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审核专用章”,于2018年6月1日前寄回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教务部。
国家开放大学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办理的政策变化。各分部、学院转发本通知至所属学习中心,并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总部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10-57519092
联系人:鲍赟力、刘洋
国家开放大学
2017年7月11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印发
校对:刘金蕾